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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5-29 15:3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5-29       报名截止:2021-06-15
安庆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位于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西南方、宜秀区人民政府正前方,由安庆师范大学和宜秀区人民政府联合共建,是一所高起点、高品质的幼儿园。拟于2021年秋季开园,现公开招聘教师和卫生保健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竞争择优录用。
二、岗位计划
幼儿园教师6名,卫生保健员1名。
三、报考条件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和爱护幼儿,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为人师表,忠于职责。
(二)幼儿园教师应具备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教育类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保健员应具备医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园教师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报名。在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中,《保教知识与能力》、《综合素质(幼儿园)》两门课程笔试成绩合格者也可报名。所有拟聘教师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卫生保健员须具有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师资格证书或护士资格证书。
(四)年龄要求。幼儿园教师: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为23周岁以下,研究生为26周岁以下;历届毕业生为30周岁以下,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卫生保健员:40周岁以下,有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至42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以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五)身心健康。无犯罪、吸毒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违纪记录,无精神病史。
四、岗位性质和待遇
(一)岗位性质:安庆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教师岗位、卫生保健员岗位均属于“安庆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人事代理”岗位。
(二)福利待遇:安庆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员工工资高于安庆市一般幼儿园工资标准。员工享受五险一金、工会福利、绩效奖励、寒暑假带薪休假等福利。青年教师提供过渡性住房。
(三)职业发展:安庆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职业发展纳入宜秀区学前教育骨干教师管理。安庆师范大学提供学前教育专业培训研修机会。业绩优秀者经考核可成为“安庆师范大学人事代理人员”。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15日(周二)下午15:00.
2.应聘人员须下载填写《安庆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发送至2469297856@qq.com,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招聘组依据应聘人员的邮件材料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
2.现场复审:初审通过人员须由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供以下材料:
(1)提前填写好的报名表(须现场签名);
(2)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其它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片2张。
3.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6月18日(周五)9:00-11:30.14:30-16:30
地点: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行政楼四楼421会议室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同时领取《准考证》。
六、考核内容和时间
见附件
七、体检
根据岗位计划确定体检对象。6月22日上午7:00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6月22日下午15:00到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报考信息真实度等。考生提供的基本信息不实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庆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办理聘用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十一、关于递补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十二、招考监督
招聘工作在安庆师范大学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
十三、防疫工作
(一)所有应聘人员须在考前申领安康码,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确保安康码为绿码,原则上不接受“非绿码”人员参加考试。
(二)严格落实安庆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来自中风险地区的人员须实行居家隔离14天医学观察,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此类人员单独安排考试。
(三)如应聘人员近14天内有发热(腋温≥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提供发热后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此类人员单独安排考试。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老师
电话:0556-5300567.15255686658
E-mail:2469297856@qq.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安庆市集贤北路1318号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邮编:246133
十五、其他
本公告由安庆师范大学发展规划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