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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3 22:1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7-23       报名截止:2021-07-29
为有效落实我县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建渔政协助巡护队伍,以满足我县禁渔巡护工作需要,实现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根据望农〔2021〕61号文件精神,望江县农业农村局面向退捕渔民群体、社会人员公开招聘60名渔政协助巡护人员,从事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岗位:渔政协助巡护人员;计划招聘人数60人,其中01岗位面向我县退捕渔民招聘40人、02岗位面向社会人员招聘20人,如社会人员非我县户口需提供在我县有一年以上固定住址的相关证明。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热爱禁渔护渔工作;
3.高中、高职、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01岗位学历不作要求),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智能手机进行拍照、定位;
4.年龄要求:01岗位男性年龄为18周岁至57周岁(2003年1月1日至1964年1月1日之间出生)、女性年龄为18周岁至47周岁(2003年1月1日至1974年1月1日之间出生);02岗位年龄为18周岁至47周岁(2003年1月1日至1974年1月1日之间出生);
5.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及其他重大疾病;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过渔业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渔事案件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渔政协助巡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3日至7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请自备口罩,现场报名,由望江县农业农村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报名地点:望江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556-7188631.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亲笔填写的《渔政协助巡护员报名表》1份;
(2)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证件照3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属退伍军人的,须提供退伍证明;
(5)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01岗位不设开考比例,02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5: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按规定比例调剂该岗位招聘名额至其他岗位。
(2)资格审查结果适时在望江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布。
(3)资格审查由望江县渔政协助巡护员招聘工作组
组织实施,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间。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型参考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类型,内容包含船舶安全及渔业法律、法规、禁捕退捕相关政策等,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笔试由望江县农业农村局与望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注:参加笔试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并遵守考场纪律,开考后30分钟仍未到达指定考点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考试。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指标1: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小于1:1.5比例的,全部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2.面试工作由望江县农业农村局和人社局共同组织,主要考核报考人员谈吐、应变能力等;
3.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4.面试结束后及时向考生宣布面试结果,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5.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进行计算,总分不低于60分。
6.报考人员(总成绩60分以上)保留递补资格1年,期间如有岗位空缺将由望江县农业农村局按需统一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望江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由望江县渔政协助巡护员招聘工作组实施,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间。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望江县农业农村局在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与第三方按规定程序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一年后根据用工单位需要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以优先续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望江县农业农村局渔政协助巡护岗位工作,工作上由望江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大队和长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管理。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留用,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等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的人员,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根据用工单位禁渔工作需要,需服从(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可优先选择)用工单位安排,在全县范围内调度具体工作岗位和地点。
四、薪酬待遇
经人社、财政、农业农村局等三部门会商,基本工资1500元/月,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退捕渔民不缴纳养老保险),其他待遇由用工单位根据相关条件决定。
五、附则
望江县农业农村局对本《招聘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