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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1-29 12:4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2-01       报名截止:2023-02-10
安徽省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2023年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文件规定,现就安徽省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2023年度面向高校招聘新任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高校,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安徽省怀宁县3所省级示范高中2023年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20名。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2023年1月17日起同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三、招聘对象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
2.“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
3.安徽省省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23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所有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年龄: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即:“1997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学位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92年2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学位: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及以上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
招聘计划数 |
学科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教师资格 |
招聘 单位 |
高中语文 |
5 |
语文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且与岗位学科一致 |
怀宁中学4名,高河中学1名 |
高中数学 |
1 |
数学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数学与应用数学 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
高河中学1名 |
|
高中物理 |
5 |
物理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物理学、应用物理学 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
怀宁中学、新安中学各2名,高河中学1名 |
|
高中化学 |
2 |
化学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化学、应用化学 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
怀宁中学2名 |
|
高中思想政治 |
1 |
思想政治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思想政治教育 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
高河中学1名 |
|
高中英语 |
3 |
英语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英语 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
怀宁中学2名,高河中学1名 |
|
高中生物 |
2 |
生物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生物科学 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
高河中学2名 |
|
高中体育与健康 |
1 |
体育与健康 |
本科及以上 |
本科:体育教育 硕士研究生:专业不限 |
高河中学1名 |
|
备注: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同时提供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并且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本科专业要求。 |
六、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23年2月1日上午9点起至2月10日24点整。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ahshnzx@126.com。
(2)报名要求:
报名者须将报名材料整理成电子档(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M,压缩文件名称应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学校,如“数学+张红+安徽师范大学”“语文+李红+东北师范大学”。并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学科+姓名+毕业学校。
报名材料包括:《安徽省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2023年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报名表》(附件1.须粘贴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身份证、学生证扫描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与应聘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初审通过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网络报名材料对应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提前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报考人员经招聘工作组资格复审合格后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无生上课。
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上课教材内容为高一年级上学期教材(详见附件2《安徽省怀宁县省级示范高中2023年度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新任教师面试教材一览表》)。教材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4.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由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重点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工作中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对在考察、体检阶段出现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情况产生空缺名额时,按所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五)择岗
公示无异议,由怀宁县教育局组织择岗。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限选一次)。怀宁县教育局依据该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现场逐人审核确认。岗位选择后,不得重新调整。不按时到指定地点择岗或不愿择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签约聘用
择岗后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将其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如在公告规定的时间节点前未能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但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的书面证明)至招聘工作组审核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怀宁县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合同,服务期为3年。
七、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编办及怀宁中学共同成立招聘工作组,由怀宁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公告由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怀宁中学0556-4628211 13515566889(胡老师)
怀宁县教育局0556-4611408(人事股)
怀宁县人社局0556-463608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6-4611410
怀宁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