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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技学院2021年教学岗位硕士研究生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1 19:4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安徽科技学院创办于1950年,1965年开始举办本科教育,现为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项目建设高校、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和“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高校。学校现有凤阳校区和蚌埠龙湖校区。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50个本科招生专业,涵盖农、工、理、管、经、文、法、医等学科门类,形成了以优势农科和新兴工科为重点,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现有5个基础实验教学中心、26个专业群实验中心(室)和7个学科平台。拥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各1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18个、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13个。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7000余人,教职工1200余人。学校先后与美国、韩国、英国、俄罗斯和台湾地区等26所高校建立交流与合作关系。拥有3个国家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省级中外合作办学校际交流项目。建校70年来,学校已累计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10万余名优秀毕业生。

  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和进人工作安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岗位硕士研究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所在单位

一级学科

专业方向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简历投递邮箱

食品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化工过程机械、粮食工程类、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

1

硕士研究生

杜老师、汪老师

0550-6733103

spxy@ahstu.edu.cn

财经学院

工商管理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等相关专业

1

硕士研究生

郝老师、张老师

0552-3197048

0552-3197050

cjxy@ahstu.edu.cn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

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大数据科学与工程

2

硕士研究生

体育教学部

体育学

武术

1

硕士研究生

孙主任、樊老师

0550-6733855

0550-6733880

tyb@ahstu.edu.cn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土木工程

电气工程、建筑电气或相近专业

2

硕士研究生

夏老师、刘老师

0552-3197588

0552-3197591

dqdz@ahstu.edu.cn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机械工程类相关专业、工业设计专业、人工智能专业

2

硕士研究生

陈老师、乔老师

0550-6734666

0550-6734840

jxgc@ahstu.edu.cn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1

硕士研究生

建筑学院

建筑学

建筑学

3

硕士研究生

张老师、刘老师

0552-3197201

0552-3197203

jzxy@ahstu.edu.cn

土木工程

土木工程

2

硕士研究生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工业工程、工商管理

质量管理、工业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及相关专业

2

硕士研究生

赵老师、秦老师

0552-3197062

0552-3197064

glxy@ahstu.edu.cn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物流工程、物流管理

2

硕士研究生

资源与环境学院

地理学、测绘科学与技术

地理信息科学相关专业

2

硕士研究生

李老师

0550-6732656

zyhj@ahstu.edu.cn

信息与网络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

计算机类、信息安全、网络工程、通信工程

4

硕士研究生

余老师、何老师

0552-3197079

xxwlgc@ahstu.edu.cn

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数学类或计算机类

2

硕士研究生

生命与健康科学学院

中药学、中医学

中药学(中药资源、药用植物学、中药炮制学、中药制剂等方向)、中医学(中医临床基础、伤寒等方向)

1

硕士研究生

陈老师

0550-6732226

0550-6732024

sky@ahstu.edu.cn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翻译

1

硕士研究生

陈老师、周老师

0550-6719002

0550-6732025

wyxy@ahstu.edu.cn

总计

 

29

 

 

  备注: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高等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高校教师应有的基本素质和教育科研能力。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根据实际适当放宽。

  (四)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本科、研究生阶段相应学历(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在读期间,参加相关课题的研究工作,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公开出版译著1部或与本专业相关的作品集1部等。

  (六)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待遇

  (一)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内,在学校房源许可的情况下,提供套房供免费租住,每套住2人以上;如无房源安排租住,学校一次性给予服务期内租房补贴300元/月/人。

  (二)提供安家费及工作生活补贴3万元,科研启动费1万元。

  五、选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请直接发送个人简历电子版至各教学院部招聘邮箱,按照“毕业学校—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院部”格式标明应聘信息,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2021年教学岗位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自学校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原则上于6月底前结束。具体招聘岗位考试考察方案由各教学院部根据工作实际,报学校人事处审核后实施,招满为止。

  (二)资格审查

  各教学院部根据应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后,通知应聘者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

  现场资格审查包括以下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和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材料(以上材料教学院部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考试考察

  由各教学院部严格按照《安徽科技学院教学岗位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组织考试考察。由笔试、试讲、心理健康测试、思想政治考察等环节组成,具体考试考察时间、地点、方式由教学院部通知。

  (四)组织复核

  人事部门组织对教学院部提交的考试考察材料进行复核,复核中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和程序要求,以及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不予录用。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审定公示

  经考核考察、用人单位会议研究推荐、通过人事处复核的拟录用人选,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不少于7天。

  (六)体检安排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学校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规定不予录用。

  (七)签约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并体检合格人员,根据人事处通知及时来校签订相关聘用协议。公示结束后无故逾期一个月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协议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录用资格。已签约人员根据人事处通知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

  在考察、公示、体检等环节中,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八)试用期规定

  经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550-6732800

  (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当地政府和学校等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

  (四)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常老师

  联系电话:0550-673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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