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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1 14:00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1-10-25       报名截止:2021-10-29
2021年东至县农村初中、乡镇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以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21年度东至县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初中、乡镇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共3名,具体岗位计划信息见《2021年东至县农村初中、乡镇中心学校附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招聘公告及具体岗位信息2021年10月18日起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zhi.gov.cn/)发布。
此次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0月(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高校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2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东至县尧渡镇尧城路27号县教体局办公楼202室)。
考生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填写完整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与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一致的1寸彩色证件照2张等材料。其中:
(1)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或鉴定表,2021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11月1日到东至县教体局人事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笔试
本次招聘考试笔试由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东至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合卷),满分15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满分50分、《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和应用能力;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所报考学科的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东至县城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11月5日工作时间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21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上述人员在报名时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应提供以下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专业测试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专业测试满分100分,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资格。
报考初中数学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报考乡镇幼儿教师岗位的,专业测试采用试讲、演讲等两项进行,每项满分50分,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为累计两项得分。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评委)组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专业测试由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东至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合成确定后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1.5×50%+专业测试成绩×50%,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公告另行公布)。
体检由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东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任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东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东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7026916(东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6-7026913(东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