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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2-24 16:2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3-04       报名截止:2022-03-10
2022年度琅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琅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度滁州市琅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详见《2022年滁州市琅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公告于2022年2月22日起同时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yq.gov.cn)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2年滁州市琅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91年3月4日(含)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6年3月4日(含)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滁州市琅琊区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lyq.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4日9:00至3月10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滁州市琅琊区人事考试网(http://lyq.pzhl.net)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滁州市琅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滁州市琅琊区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2日23:00前登录滁州市琅琊区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3月21日至23日期间,通过滁州市琅琊区人事考试网减免费用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对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经滁州市琅琊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按2:1比例开考。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6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笔试
笔试科目:明年,,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限均为90分钟。
笔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包括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类别详见《2022年滁州市琅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笔试时间、地点:
4月3日上午 8:00-9:30《医学基础知识》
10:10-11:40《专业知识》
报考人员可于3月31日至4月2日从滁州市琅琊区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滁州市。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同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琅琊区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50分(含加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2年4月2日09:0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滁州市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滁州市琅琊区濠河路99号315室,联系电话:0550-311790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按照《医学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合成,合成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滁州市琅琊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的50%加专业测试成绩的50%合成确定。考试最终成绩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计算公式:最终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知识》成绩*70%)*0.5+专业测试成绩*0.5.
成绩合成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专业知识》成绩、《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琅琊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琅琊区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后,办理入编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十二、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有关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客观公正,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550-3038083 琅琊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0550-3117900 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0-2182790 琅琊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