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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1 11:1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8-08       报名截止:2022-08-09
根据《关于印发〈明光市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教人〔2013〕119号)、《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办法》(明教体〔2016〕212号)文件精神和城区学校编制空缺及实际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2年城区学校从本市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见附件1《2022年明光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对象
编制现在明光市农村中小学,且正式聘用在明光市农村中小学工作满5学年;从县域外正式调入明光市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县域外农村任教年限与调入明光市农村任教年限累计须满5学年;有援疆、援藏和“三区”支教经历的人员不受农村任教年限限制。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选调须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选调须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滁州市机械工业学校岗位选调须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报考教师进修学校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学历专业与选调岗位不一致的,须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或专业相近。专业相近以《滁州市教育体育局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职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滁教体人函〔2018〕285号)规定为准。
4.2019-2021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完成2019-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19年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等规定,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选调公告于2022年7月29日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以下称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2年8月8日—8月9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人员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现场报名。地址:明光市龙山路66号。
2.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附件2《2022年明光市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报名表须粘贴同底小二寸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学历专业与选调岗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交与选调岗位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编制关系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含任教年限、任教学段学科、师德考核、年度考核、继续教育培训学时、是否有外地支教经历等内容,附件3为报考证明的统一格式)。报考证明须由经办人和校长审核确认后签名并盖学校公章。
3.报考城区学校选调考试须缴纳笔试费45元(收费标准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
4.报考人员按选调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被取消选调岗位的人员,可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08:00-12:00.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考城区学校选调的考生,于2022年8月12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领取笔试准考证。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选调岗位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测试方式、科目、内容、时间、地点
1.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
3.笔试内容和分值: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笔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上午09:00-11:00.
5.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本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登记查分时间和地点于笔试成绩公布后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
(四)加分
1.选派明光市以外支教加分。由教育主管部门选派,完成滁州市和明光市下达的援疆、援藏或“三区”支教任务,经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支教人员给予加分。其中,到新疆或西藏支教的加10分,到“三区”支教的加2分(回原籍支教的除外),不累计加分。
2.教龄加分。自入编起任教教龄满1年加0.1分,累计计算。
(五)选调考试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分。报考人员总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六)考察
报考城区选调的考生总成绩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后,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职称高者、教龄长者、年长者优先。考察入围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递补不超过两次。
(七)公示及选岗
将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拟选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岗位计划范围内选择岗位。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职称高者、教龄长者、年长者优先。择岗时间、地点在明光市人民政府网通知。
(八)调动
选岗后,由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进入调动程序后每位入围教师不得放弃选调。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明光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的办公室负责选调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明光市教育体育局。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以后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明光市教师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咨询电话:0550-8153630(明光市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
监督电话:0550-8158442(明光市教育体育局政策法规股)
0550-8937003(明光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