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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2-06 14:26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2-06       报名截止:2022-12-07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6〕3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安徽省来安中学、安徽省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安徽省来安县第三中学、安徽省来安县汊河中学、安徽省滁州市特殊教育中专学校面向全国各地高校引进40名紧缺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3年安徽省来安县进校园引进紧缺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县委人才办)、县纪委监委分管负责人和县委编办、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招聘工作。
引进工作由县委人才办牵头,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参与,县教体局、来安中学、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来安三中、汊河中学、滁州市特殊教育中专学校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实施监督。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安徽省来安县进校园引进紧缺教育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5.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引进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高校引进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人员均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报考来安中学、来安三中、汊河中学须具有与岗位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安徽省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滁州市特殊教育中专学校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高中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可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2.引进人才的年龄:本科学历为1992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为198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最终获得引进资格的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满足上述条件并完成入职报到,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引进程序和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引进公告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安徽师范大学、皖南医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等高校校园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复审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日-12月7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2023年安徽省来安县进校园引进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连同以下材料(扫描到一个PDF文件内)一并发至邮箱laxjtjrsk@163.com。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学生证、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对应岗位教师资格证(或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4)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个人简历。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2023年安徽省来安县进校园引进紧缺教育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所应聘的岗位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然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应聘条件规定不一致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电子邮箱回复方式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附件2和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张。未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
4.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5.报考人员按引进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引进岗位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报2023年安徽省来安县进校园引进紧缺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6.引进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来安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专业测试
1.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对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给予定额交通补助,芜湖市测试点安徽省内(不含芜湖市)200元/人,安徽省外300元/人;南京市测试点江苏省内(不含南京市)200元/人,江苏省外300元/人。
2.考官构成。各测试组考官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同时设监督员、计分员、计时员各1名。
3. 专业测试形式。采取无生上课方式,备课时间40分钟,专业测试时间15分钟,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同时,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现场资格复审和专业测试时间,提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四)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引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对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体检合格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为非应届毕业生的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来安县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在校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安徽师范大学、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天。
(七)择校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分岗位按照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引进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规定,安徽省来安中学、安徽省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安徽省来安县第三中学、安徽省来安县汊河中学、安徽省滁州市特殊教育中专学校须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入编事项。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所在学校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协议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未满(不含继续深造)申请调出我县、辞职的将违约事实记入个人档案。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引进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来安县纪委监委0550-5612330)。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八、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复审及专业测试工作对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
1.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后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若专业测试当天出现体温在37.3度以上(含37.3度)、“健康码”非绿码且不能提供专业测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属于来自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尚在医学观察期内、专业测试前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尚在医学观察期内,自愿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对不愿签订承诺书的考生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2.考生进入考场采用“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同时须提供专业测试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供工作人员核验,不能提供者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对现场测量体温在37.3度以上(含37.3度)以及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一律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3.考生专业测试当天须在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由工作人员检查相关材料。考生需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对不配合或干扰防疫工作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4.最终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为准,请广大考生关注属地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做好相关准备。
(二)公告相关事项由中共来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来安县教育体育局、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来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550—5612730
来安县教育体育局 0550—5611563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0—5611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