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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12 14:5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4-13       报名截止:2023-04-14
根据《2023年度滁州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经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现将滁州市南谯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4月13日--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20
地点:滁州市第六中学(地址:同乐西路8号)
三、现场资格复审材料
报考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资格复审表(需登录报名网站http://101.37.79.151/自行下载打印)。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
1.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全日制学历教育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并签署本人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2)。
3.非全日制学历教育2023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培养院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并签署本人毕业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附件2)。
4.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其中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服务期考核合格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5.申请笔试费用减免的考生,还需提供城镇家庭低保证或农村特困家庭档案卡、享受低保人员身份证、考生和享受低保人员共同户口本原件。
(四)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并签署在录取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
(五)机关、事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一)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人。专业测试时间预计安排在5月中下旬(具体以南谯区人民政府官网通知为准),请考生根据官网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的相关信息将在南谯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znq.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签订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