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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3 21:5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03       报名截止:2023-09-29
一、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正常,无明显纹身,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
(四)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五)身高要求:男性170cm及以上,女性160cm及以上;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名称人数性别学历年龄身高要求政治条件其他要求
讲解员5不限大专及以上(包括在校实习大学生)18周岁至26周岁160cm及以上(女)
170cm及以上(男)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质良好,
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形正常,
无明显纹身,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
“年龄条件”中“18周岁至26周岁”为“1997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之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年龄条件”中“18周岁至26周岁”为“1997年9月1日—2005年9月1日之间出生”。
(四)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五)现役军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七)与县内外企业有劳动合同关系的。
二、聘用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3个月。《劳动合同》三年一订。工资标准按照《关于加强对占编聘用人员、经县政府批准编外招录人员及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自聘人员管理的通知》(泾人社(2017)371号)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产生的其他工资提成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结算。(单位提供交通车往返县城,单位食堂可提供中餐,餐费每月提供餐补超出部分自行承担。)
(二)工资待遇
①比照县内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按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同时不高于占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并随占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②参加本县城镇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自理)。
③比照单位年终奖发放标准统筹计发年终奖金。
④单位通过每年对录用人员的评星定级考核,核定等级,每月按照星级对录用讲解员发放每月提成。
咨询电话:0563-5550580/568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