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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2-14 15:00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2-22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畅通市直与乡镇公务员交流渠道,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界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计划面向界首市内公开选调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24名(详见附件2)。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界首市内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界首市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省级机关设在界首市内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也可报考。
报考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须是经我省选调生主管部门统一招录且作为选调生管理的人员。
报名人员还应符合本轮机构改革期间严明干部人事纪律的有关政策要求。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试用期内除外)。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的公开选调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均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的要求。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报名人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
6.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选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试用期、选拔任职时间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
三、程序
为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成立界首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界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具体组织实施公开选调工作,负责有关政策解释。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2月12日在界首先锋网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2023年12月22日。
2.报名程序:登录界首先锋网下载报名表,携带《2023年界首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界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
界首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笔试。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的,由界首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或相应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数。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个别职位在笔试之后进行加试,报考加试职位的人员均参加加试,满分为100分,与笔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为笔试合成成绩。加试时间、方法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面试由界首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1:3。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照与选调职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每个职位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体检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界首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和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记录。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结束后,由选调单位对考察对象是否胜任选调职位作出评价,提出选调意见。在此基础上,由界首市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界首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的人员,经查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无问题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本次选调的相关信息将在界首先锋网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558-4885797(界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室)
监督电话:0558-4885631(界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中共界首市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1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sxfw.gov.cn/display.php?id=9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