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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16 09:5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3-23       报名截止:2023-03-30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坐落在宿松县复兴镇,系宿松县人民政府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教育集团进行办学管理的学校。为适应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经宿松县人民政府同意,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内教师。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公告在宿松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官网(http://fxzx.ahnu.edu.cn)发布,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官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生,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有较强的组织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能胜任全日制普通高中教学工作及班主任工作。
3.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具有强烈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
4.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及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 23日至 3月30 日,报名邮箱为94149977@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填写《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报名材料:(1)《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3)学历、学位证书(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5)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人员提供)。以上五类材料均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按照材料顺序分项生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考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是资格审查的主体,根据本公告设置的招聘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官网另行公布。
报考人员在现场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全日制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未到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凡原件材料与网上报名提交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如某岗位报名人数过多,该岗位将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三)面试
面试由结构化面试、无生上课两个环节组成。考生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顺序。结构化面试和无生上课满分各100分,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无生上课成绩×7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1.人员确定:根据实际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无生上课成绩高低确定,若无生上课成绩并列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3.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期间进一步复查核实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过程中要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作进一步审查,确认其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的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松县政府网和和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官网公示7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宿松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递补。
2.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学校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人员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原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学校为新聘人员提供一套教师周转房居住。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由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具体组织实施,宿松县教育局和宿松县人社局全程指导和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咨询电话:0556-7551207 (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复兴中学)
138 0566 1115 (高老师)
监督电话:0556-7813475 (宿松县教育局)
0556-7849317 (宿松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