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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17 15:5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22       报名截止:2021-09-28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是集临床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公立医院。编制床位120张,开设妇产科、儿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内科、外科、口腔科、超声、检验等20多个临床医技科室。现有美国GE四维彩超、进口DR、宫腔镜、腹腔镜、关节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婴儿恒温箱、阴道镜、LEEP刀等一系列先进诊疗设备。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位于202省道汽运驾校南300米,项目总投资4.1亿元,建筑面积6.2万平方米,床位设置500张,于2020年9月开工兴建,预计2022年底投入使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面试考察、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1、儿科医生1名。
2、眼科医生1名。
3、骨外科医生1名。
4、医学影像超声专业1名。
5、医学影像放射专业1名。
6、护理专业10名,其中:护师7名,主管护师3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年龄、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任职资格、执业资格;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法
1、线上报名
将报名材料(报名表word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等相关证件拍成照片)发至濉溪县妇幼保健院邮箱:sxfybjy006@163.com。
2、现场报名
濉溪县妇幼保健院1号楼3楼人事科(濉溪县淮海南路五里郢红绿灯路口南200米),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2日-9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等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2)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查的办法进行。面试内容以考核专业技能为主,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和人数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入职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予以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书办理审批手续。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首次合同期限1年,违约责任由招聘单位和聘用人员约定。首次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聘用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有关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签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本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
2.本公告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医院人事科:0561-6885332.0561-6887006
监督电话:县卫健委纪检监察室:0561-606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