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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1 18:35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4-23       报名截止:2022-04-26
2022年当涂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为做好2022年当涂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2年当涂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共42名(见附件1),招聘相关信息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https://www.dangtu.gov.cn/xwzx/gsgg/index.html)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6年4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3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mas.gov.cn/,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报名时间为4月23日8:00~4月26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对提交的各类信息负责,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当涂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与马鞍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在同一时间段、同一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笔试在同一时间考试,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如当涂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考试与考生选择的其他考试冲突的,考生自己慎重选择,后果自负。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县教育局安排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4月27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4月27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易宝)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4月28日上午10: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本次笔试两科合卷,按照45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2022年4月28~29日期间(截止到4月29日17:00)。报考人员应将以下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790065397@qq.com),由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
办理减免手续时,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3.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4月30日8:00~12:00进行一次改报,对于改报的报考人员,县教育局于4月30日18:00前完成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5日8:00~5月27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笔试范围参见《2022年当涂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在笔试前14天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请认真阅读《2022年当涂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3),并签订《2022年当涂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满分为120分,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占4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80分,两科合卷。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安徽籍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上述人员须于4月28~29日(截止到4月29日17:00)携带相关证书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太白东路1号当涂经贸学校院内,联系电话0555-6748031)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县教育局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汇总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4.笔试成绩公布
报考当涂县学校的考生可于6月5日登录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县教育局按照学段、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进行审验。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缴纳专业测试费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最多递补2次,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县教育局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所在高校尚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就业协议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学籍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
(4)报考人员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2年8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学段、学科、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资格复审证件、材料不能如实提供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及时在网站上公布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含加分)和名次等相关事项。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县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体检与考察
县教育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由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进行现场监督。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县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等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报经县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后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且5年内不得流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到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如因受疫情等情况影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等环节需要变更时间的,县教育局将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上及时发布,请考生留意,以免影响招聘。
咨询电话:0555—6748031(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40077(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注: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