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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4 14:2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14       报名截止:2023-02-16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受南陵县人民法院委托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体检、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名、笔试、面试环节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招聘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司法警务辅助岗位4人(详见附件1)。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7年2月28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规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9.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10.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11.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12.从芜湖法院辅警岗位离职的;
1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4.有纹身的;
1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7.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陆考生登陆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16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于2023年2月11日9:00至2023年2月20日17:00期间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考其他职位;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一次,不得更换岗位,限在2月17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4.笔试费用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2月21日12: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笔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笔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下载笔试准考证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
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注: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
(二)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评、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笔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具体时间需要临时变更的,请考生随时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公文知识等。
(3)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方可进入体能测评。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公布及查询方法将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2.体能测评
笔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人员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项目为:
(1)男子1000米跑,30岁(含)以下用时≤4分25秒为100分,31岁(含)以上用时≤4′35″为100分;女子800米跑,30岁(含)以下用时≤4′20″,31岁(含)以上用时≤4′30″,每超时1秒扣0.5分;
(2)10米×4往返跑,男子30岁(含)以下用时≤13.1秒为100分,31岁(含)以上用时≤13″4,女子30岁(含)以下用时≤14″1,31岁(含)以上用时≤14″4,每超时0.1秒扣1分;
(3)纵跳摸高,男子高度≥265厘米为100分,女子高度≥230厘米,每低1厘米扣2分。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3次。
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三项中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体能测评成绩按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4:3:3比例权重合成,即体能测评成绩=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40%+10米×4往返跑成绩×30%+纵跳摸高×3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体能测评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体能测评成绩×60%的公式计算“笔试合成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据笔试合成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者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请及时关注。面试需缴纳面试费用80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内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计算时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次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汇总成绩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合成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监察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与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实行劳务派遣制,工资待遇等同南陵县人民法院其他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至2023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换。
九、疫情防控
1、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应自觉以自身安全和其他人健康为准则,考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2、考生需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医用外科防护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等防护物资,考试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
咨询电话:0553-6833597(南陵县人民法院)
0553-3991378(人力资源公司)
监督电话:0553-6823357
若有招考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0553-3991924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