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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6 14:3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3-06       报名截止:2023-03-10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建设“专兼挂”相结合的群团干部队伍,拟面向全区乡镇、区直机关公开比选优秀干部到区总工会、区妇联、区残联挂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职位
区总工会挂职副主席1名;区妇联挂职副主席1名;区残联挂职理事1名。
二、面向范围
1.乡镇公务员;
2.区直机关(含繁昌经开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人员)且有1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
三、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2月);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此次比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繁昌先锋网》(http://fc.ahxf.gov.cn)发布比选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报名者须填写《繁昌区公开比选群团挂职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可在《繁昌先锋网》http://fc.ahxf.gov.cn下载),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纸质版送至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初步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少于规定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因职位取消,报名该职位的人员可在资格审查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面谈
考试采取面谈方式。结合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谈人选,如某类职位报名人数较多,则视情确定是否进行预选,预选方式另行决定。面谈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评委根据面谈人员表现情况现场评定等次。评委由7名面谈考官组成。
(四)差额考察
按照考察人选和职位数2:1的比例,根据面谈等次,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区委组织部会同挂职单位共同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登记表等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若考察过程中发现有影响使用的情形,根据面谈结果进行递补。
(五)征求意见
进入考察人选均需征求区纪委监委和区政府信访局意见。
(六)研究决定
区委考察组综合考察对象面谈情况、干部自身素质、岗位需要、考察结果等,按照职位数1:1的比例,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提请会议研究决定。
(七)任用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任用,任用人员在挂职期间享受区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同等政治待遇,并直接纳入后备干部库,挂职期满后,结合实际情况,视情优先使用。
五、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3月6日—3月10日
报名邮箱:fcxgbk@126.com
咨询方式:区委组织部干部股(区政务文化中心1506办公室,7879165)
面谈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纪律要求
1.参与公开比选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要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有关文件规定和操作要求,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随意更改程序、内定人选、弄虚作假以及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2.参与公开比选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准泄露试题、评分、考察、研究决定等内容,如遇与面试对象、考察对象有亲属等关系,按规定须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参加公开比选的报名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以拉关系、走后门、托人情、写条子、打电话、发短信等非组织活动,影响和干扰公开比选工作的正常进行。对违反规定的,取消资格,并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比选对象入围后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通知本人所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4.本次公开比选工作由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加强对公开比选工作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5.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充分认识这次公开比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干部报名,接受组织挑选。
监督电话:7872503、7852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