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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11 14:2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7-15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及青年群体的就业与成长,增强其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决定面向符合条件的人员招募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见习人员范围
符合见习单位岗位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1.2024届皖籍或在皖高校就学的未就业毕业生。
2.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内全日制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期间无就业和社会保险参保记录。
3.16-24岁失业青年。指年龄介于16周岁至24周岁之间(以区人社部门审核日期为准),当前处于失业状态的青年。
二、见习补贴及标准
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由人社部门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见习时间
参加见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协商合理确定。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5日8:30起至2024年7月15日17:00止,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岗位信息。《2024年繁昌区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见附件1)。
3.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将个人简历(需包含彩色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1138284175@qq.com。
4.咨询方式。芜湖市繁昌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53-7879205。
五、岗位匹配
见习岗位遵循“总量控制、招满为止”的原则进行人岗匹配。并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的方式,由各见习单位根据岗位属性和工作需要确定上岗人员。
六、组织上岗
1.资格审核。见习人员需在2024年7月19日前,提交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区人社局统一公示,并于8月初组织上岗。
2.通知报到。见习单位负责通知见习人员报到,见习人员3日内未报到的,视作放弃。
3.签订协议。上岗前,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明确上岗时间和双方权利义务等。《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一份,一份报区人社部门备案。
附件:
芜湖市繁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fanchang.gov.cn/xwzx/gsgg/12164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