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3-30 22:0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08       报名截止:2021-04-26
为加快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卫生健康系统人员紧缺的矛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编委批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蚌埠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开展2021届“校园招聘”工作,招聘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事业编制),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为2021届应届毕业生,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求;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4月5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次类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组织面试、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体检与考察、公示、按规定报批和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事业编制)等相关程序依次进行。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主要通过以下渠道公布:
1.蚌埠市第一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蚌埠市中医医院、蚌埠市妇幼保健院等7家招聘单位官网及微信公众号;
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3.哈尔滨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沈阳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学院等高等医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研究生院网站。
(二)受理报名与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网上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于2021年4月5日9:00-4月9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要填写《蚌埠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院2021届“校园招聘”资格审查表》。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应聘人员将资格审查表以及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扫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到招聘单位人事部门邮箱(具体见附件)。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出具资格审查合格意见并盖章,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并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
2.招聘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蚌埠市卫健委将根据网上报名情况,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视情组织委直属医院赴哈尔滨医科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安徽医科大学、蚌埠医学院等高等院校进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现场报名需提供资格审查表以及资格审核的有关材料(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二寸彩色照片2张、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组织面试
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的组织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的文件要求进行。
采取结构化面试和答辩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管理能力及潜能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待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招聘入围人员名单,入围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试题顺序得分进行成绩排序。如考生面试试题顺序得分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的,取消入围资格,并在同一岗位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报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服务期由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约定,违约将承担相应责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工作纪律
按照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进行。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程序、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2-3110982(蚌埠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监督电话:
0552-3132033(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市战略,经广德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拟面向社会引进11名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21年广德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计划表》)。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规定执行。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能提供教育部留学证明的海外留学生,专业适当放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8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为1980年4月8日(含)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广德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二、引进程序和办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公告通过广德市人民政府网(www.guangde.gov.cn)、广德先锋网(www.gdxf.gov.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8日至4月25日,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邮箱地址:gdxrcb@163.com。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广德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印章),见附件2.
(2)一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jpg格式)。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以上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名称为“姓名+引才单位”。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工作时间咨询电话:0563-6818050.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广德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携报名材料原件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报名人员凭面试通知书、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报名人员面试成绩,对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广德市人才发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各递补一次。
(五)公示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各环节结果均在广德先锋网上公布。其中,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名单公示7天。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引进人员与引才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工资待遇比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放。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并按照人才引进政策兑现相关待遇。
三、监督
本《公告》由广德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开引进人才工作由广德市纪委监委派员全程监督,并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6818050.
监督电话:0563-6022284.
本次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先锋网(www.gdxf.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