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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28 15:45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做好我县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安徽省教育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34号)精神及《安徽省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22年分配我县6名计划,用于定向培养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小学教育专业的全科型教师,具体培养学校及招生计划见附件。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为参加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绩溪户籍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诚党和人民教育事业,热爱乡村教育,自愿报考定向培养小学教育专业,且保证毕业后回绩溪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
(二)身体健康,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要求。
(三)高考成绩应达到2022年全省本科二批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截至2022年8月31日,考生年龄应不超过22周岁。
三、招考录取程序
(一)填报志愿。
本着考生自愿的原则,学校组织和指导好初审合格的高考考生填报志愿。在本地参加高考的考生到原学校填报志愿,跨地区参加高考的考生到学籍所在地填报志愿,所有填报定向培养志愿的考生于6月30日前到绩溪县教体局一楼人秘股(联系电话:8169292)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所需材料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志愿确认表》复印件。
(二)组织面试。面试工作由绩溪县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和培养院校共同组织。
1.发布面试公告。绩溪县教体局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公布面试对象(符合报考对象及条件、已经填报省内定向培养志愿)、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语言表达、思维品质和职业认同)等要求。面试公告在7月1日12时前发布。
2.组织面试工作。绩溪县教体局牵头组织面试工作。审查面试资格,根据考生面试表现,评定考生面试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3.公示面试结果。面试工作结束后,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面试结果,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三)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工作由绩溪县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组织,培养院校协同参与。
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后,绩溪县教体局会同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在面试合格且持有绩溪户籍的高考考生中,根据我县计划数,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我县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有确定未签订协议考生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则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人社、编制、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绩溪县教体局公布2022年已确定签订协议考生名单和统一签订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绩溪县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
(四)招考录取。按照事权不变的原则,高中起点本科层次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绩溪县教体局于7月4日前将最终签订协议的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培养院校依据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按照高考录取程序在提前批次办理录取手续。
(五)入学资格复查。按照培养院校要求,被录取的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院校报到。培养院校按照学籍学历管理规定,在相应时间内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合格者,培养院校为其注册学籍,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定向培养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绩溪县教体局人秘股:0563-816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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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培养学校招生计划
原标题:绩溪县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cnjx.gov.cn/News/show/1382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