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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8 15:5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8-18       报名截止:2022-08-22
为加快发展绩溪县幼儿教育事业,进一步满足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县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编外聘用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幼师)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22日以后出生)。
(五)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2日8:0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绩溪县教育体育局一楼人秘股(绩溪县华阳镇良安路9号,联系电话:0563-8169292)。报名时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提供材料: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审查合格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暨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同时公告具体专业测试时间、方式及课题内容,届时请考生关注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填写《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报名资格审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并签名承诺。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专业测试
1、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照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和才艺展示两项,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80分、才艺展示20分。才艺展示乐器等考前考生自行准备。
3、本次专业测试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1名入选人员,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最终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体检,体检及考察对象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以无生上课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无生上课和才艺展示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均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体检:入选人员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3、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
四、录用与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入事业编制,本人与县幼儿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由县幼儿园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聘用人员应服从分配,并遵守所在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的日常管理。
(二)本次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本人负担),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县幼儿园相关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及考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等环节须主动出示“安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按时报名、资格审查;参加专业测试、体检。其中:7天内有中高风险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7天内有低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但未调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离开疫情发生地所在县(市、区)后三天内两次核酸检测证明(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在24小时以上)
(三)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面试费80元。
(五)报名咨询电话:0563-8169292
监督举报电话:0563-8152755
本《公告》由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35.5 KB】.doc (35.50 KB)
绩溪县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领导小组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