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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度下半年择优选调(选聘)17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6:03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12-07

为进一步充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择优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17名,其中选调公务员4名、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1)宁国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含晋升职级的四级主任科员)。

(2)宁国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和卫生系统医、护、技、药等专业技术人员除外)。因工作需要,230212岗位面向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择优选聘。

2.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较好,群众公认。

(2)2021年度、2022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以此类推。

(4)报考选调职位的,须为2018年12月(含)以前录用的乡镇公务员或2020年12月(含)以前录用的市直、街道机关公务员以及2021年12月(含)以前录用的选调生。

(5)报考选聘岗位的,须为2020年12月(含)以前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具有选调(选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7)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选调(选聘)职位(岗位)具体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通过选调(选聘)和批准调动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在新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

(6)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宁国先锋网、宁国市党政办公平台等网站发布选调(选聘)公告及职位(岗位)表。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宁国先锋网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选调(选聘)采取报名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号--12月7号(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

公务员选调职位: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市政府大楼825室,咨询电话:4036625);

事业单位选聘岗位: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市人社局大楼702室,咨询电话:403668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资格审查表;

(2)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位(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所在单位出具有关证明。

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及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选调(选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全过程,在选调(选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选调(选聘)资格。

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数与职位(岗位)选调(选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岗位)选调(选聘)计划数。被取消选调(选聘)职位(岗位)的报名人员,可于12月8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言语表达、适应岗位等方面能力。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选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选调(选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身体素质与选调(选聘)职位(岗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不符合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构成回避情形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选聘)人员。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选聘)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试用

市公开选调(选聘)领导组根据报名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研究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在宁国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发放选调(选聘)通知书。选调(选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

(六)办理转任(聘用)手续

选调(选聘)人员试用期满由选调(选聘)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聘用)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违纪违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公开选调(选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63-4036775(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63-4036625(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0563-4036683(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

1、2023年下半年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择优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一览表

2、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择优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ngxf.gov.cn/index.php?v=show&cid=1&id=17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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