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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黑龙江省民政厅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发布时间:2023-07-11 16:45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四)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8日(含)即1987年7月19日至2005年7月1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含)周岁和以下(1982年7月19日后出生),高级职称(含相对应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含)周岁和以下(1977年7月19日后出生)。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可放宽到45(含)周岁(1977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比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原则上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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