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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下半年黑龙江省民政厅事业单位资格复审材料

发布时间:2023-07-11 17:33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下载);

  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④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自愿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因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黑龙江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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