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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22 19:1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6-29       报名截止:2021-06-29
我院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面试已完成,现正在进行考察工作,因部分岗位空缺,现将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因粮食储运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粮食品质营养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和战略物资储备管理技术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无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粮油质量安全研究所专业技术岗位无合适人选,4个岗位空缺。本次拟补充招聘,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经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认可的境外高校毕业生。其中,境外高校毕业生需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结束留学时间在2019年12月31日之后。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
(三)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京外生源和留学回国人员还应符合进京落户有关政策;
(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五)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注: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三)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四)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五)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六)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七)现役军人;
(八)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公示、聘用等阶段。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24:00时填写《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rczp@ags.ac.cn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邮件名称请以“姓名+所学专业+学历+岗位编号”(例:张三+食品科学+博士研究生+岗位二)为主题命名。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请务必准确填写专业名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时,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格式为jpg、jpeg、bmp、gif,500KB以下)及相关证明材料图片。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应聘者身份、学术及岗位所需资格证明等材料。资格初审于报名截止后2日内完成,复审在面试环节完成。
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员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该招聘计划。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我院通知要求完成笔试确认,未按时间要求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四)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2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具体事宜,请关注笔试公告。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1:5比例的,按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北京应对气候变化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是北京地区唯一一所建筑类高等学校。2014年获批设立“建筑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9年获批设立“土木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6年5月,学校“未来城市设计高精尖创新中心”获批“北京高等学校高精尖创新中心”。2018年5月,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建筑学、土木工程获批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或非京籍人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进京条件。
4.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年龄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法
1.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
请登陆北京建筑大学人才招聘平台(http://zp.ehall.bucea.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在线投递简历,并选择所应聘的职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则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
2.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6月29日。
三、岗位及条件
见附件。
四、公开招聘考察
1.前期筛选
由用人单位进行网上简历初步筛选,并负责组织通过初选人员的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学术能力考察,根据综合排名,按照1:1的比例进行体检及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
2.心理测试
所有通过初选的人员需在指定的日期前参加线上心理测试。(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3.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4.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学校听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评价意见,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议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入职前相关工作。
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薪资待遇
1.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约20万/年。
2.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可落西城区集体户口。
3.协助办理子女入学相关事宜(在西城区建有北京建筑大学附属小学)。
六、需说明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作出严肃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2.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此招聘公告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我校官网上发布的为准,其他任何平台和媒体的转载均不代表我校。
4.报名截止日期后我校仅通知通过初选的应聘人员进行下一步流程,未接到通知则说明初选未通过。
学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
邮编:100044
网址:www.bucea.edu.cn
联系电话:010-61209188
联系人:谷老师陈老师
实际人员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面试具体事宜,请关注面试公告。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各项考试成绩均以100分为满分计算综合成绩。
考察。按招聘计划数等额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机构进行。
(七)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及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二)参加笔试、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地点等相关信息和要求将在我院网站发布。对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空缺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书及证明材料纸质复印件(复印件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处于动态调整之中,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主动关注并严格遵守拟前往考点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申请获取电子健康码或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自行了解入住宾馆酒店、乘坐公共交通等的相关要求,按要求参加考试。
(七)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口罩,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得参加当日考试。建议考生近期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确保能够顺利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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