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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03 09:3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9-13       报名截止:2021-09-13
北京市科技教育中心(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党校)是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承担本市科技工作者继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开展科协系统干部、科普工作者、科普志愿者教育培训,承担市科协智库建设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党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京籍应届毕业生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京籍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京籍毕业生;2020年9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
社会人员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并取相应学历学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报名人于2021年9月13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bjkjjx001@163.com(以收到报名材料日期为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科技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
2.户口簿扫描件,包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dgdc.edu.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4.与岗位要求匹配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5.社会人员提供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扫描件。
上述材料扫描件均以PDF格式保存并以WinRAR压缩文件方式统一命名为“报考职位+姓名”文件名报送。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三个工作日内未收到邮件回复,请及时与中心联系。
(三)报名流程
1.将报名所需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邮箱;
2.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发布资格审核结果及笔试通知。
三、笔试
(一)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应知应会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
(二)时间:2021年9月25日
(三)笔试地点:详见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发布的笔试通知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公布笔试成绩,请登录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官方网站查询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初步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发布。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中心组织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须到中心指定的有公务员入职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在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官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中心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三)京籍应届毕业生考生在报考前应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不提供集体户口落户。
咨询电话:69245274张老师韩老师
监督电话:84644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