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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3 10:06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1-19       报名截止:见文内
2022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教育系统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东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25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考应届毕业生条件,非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一级学科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35岁及以下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2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七)教师资格证要求: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八)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情况表)。
四、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月19日(星期三)9:00至17:00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填写《2022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到应聘单位邮箱(附件一《2022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中各单位网上报名邮箱)。
注意: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出现重复报名或者报名表格使用不正确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
1月20日-21日(星期四-星期五)8:30至17:00.网上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对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不允许再进行岗位调整或信息修改,同时失去此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复审
各招聘单位在岗位能力测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2022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3)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视同具有教师资格。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岗位能力测试
各单位组织岗位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岗位预招人数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的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拟聘人选
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结束后,区教委将指导招聘单位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公告将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0年和2021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内没有任何企事业单位给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2年普通中小学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的,在2022年7月20日之前,必须取得岗位所需级别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教委咨询电话:87022030、64007390
监督电话:8702209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