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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14 11:59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2-04-12       报名截止:2022-04-20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保健医)的公告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延庆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保健医)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76人、校医(保健医)5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二、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聘用人选由面试成绩确定。根据岗位信息表中公布的岗位,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医(保健医)的,按照同一学段、同一学科进行统一报名、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三、招聘对象
(一)京籍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具有2022年就业派遣资格,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非京籍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具有2022年就业派遣资格。
乡村特岗教师岗位可放宽到北京地区普通高等院校的2022年应届本科学历毕业生、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院校的2022年应届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且具有2022年就业派遣资格。
(三)社会人员
报考教师岗位的,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报考校医(保健医)岗位的,须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四)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须在京。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含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报考校医(保健医)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三)符合报考岗位学历要求。报考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的相应学位。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如报名持幼儿园教师资格,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如报名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须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本科学历限26周岁及以下(即199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须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附件1)。
(六)北京生源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8年,非京生源毕业生服务期不少于10年。
(七)须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进行。报名系统登陆网址:http://36.112.232.33:8011.
2.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2022年4月12日上午9:00至4月20日16:00登陆网络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提交报考申请。未选报招聘岗位的注册无效,不得参加相关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报名系统填报说明,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招聘报名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网上初审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区教委将进行网上初审,考生注意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报名审核结果,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并于4月25日前确认参加笔试。因不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打印准考证
请初审通过并确认笔试的考生随时关注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yq.gov.cn)“政务公开”栏目“公示公告”相关通知,并注意查收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提示。
(二)笔试
1.考试内容:
学科教师考试内容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包括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能力、与基础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校医(保健医)考试内容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知识测试,包括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校医(保健医)职业能力、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
2.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登陆“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查询笔试成绩。
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数不足1:3比例的,以笔试合格人数为准。
进入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任职资格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考生按照公告要求,须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应届毕业生
(1)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原件1份);
(2)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放在同一页面)(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放在同一页面;如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统分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非定向”或“统招统分”的,无须开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由所在研究生院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1份)。成绩单如有不及格科目,不得报考;
(6)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报考校医(保健医)岗位的,须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校医(保健医)岗位的,须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京外省级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学历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
2.非应届毕业生
(1)报名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并签字)(原件1份);
(2)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放在同一页面)(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放在同一页面;如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或集体户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到证(复印件1份)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报考教师岗位的,须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报考校医(保健医)岗位的,须提供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面试
面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1.中小学教师面试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试讲:报考高中教师使用延庆区高二年级现行的全学年教材,报考初中教师使用延庆区初二年级现行的全学年教材,报考小学教师使用延庆区五年级现行的全学年教材。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现场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答辩:由评委针对试讲及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
个人才艺展示:现场展示1项才艺特长,如声乐、器乐、表演、舞蹈、绘画、书法等,展示时间为5分钟。
以上三项面试内容须在20分钟内完成。
2.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包括以下两项:
试讲:使用延庆区幼儿园《幼儿园快乐与发展课程》幼儿用书,考生须结合教材内容将舞蹈、钢琴弹唱、绘画等1项或几项专业技能适当融入试讲过程进行展示。试讲内容现场抽签确定,现场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7分钟。
答辩:由评委针对试讲及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答辩时间为3分钟。
以上两项面试内容须在10分钟内完成。
3.校医(保健医)面试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试讲:试讲内容为中小学生及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具体内容现场抽签确定,现场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
答辩:由评委针对试讲及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答辩时间为5分钟。
技能测试:由评委现场指定应急救技能测试项目,考生现场进行演示,演示时间为5分钟。
以上三项面试内容须在20分钟内完成。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延庆区政府官方网站上查询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
(六)体检
体检(含心理测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面试成绩时一并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政审、公示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政审不合格者或公示期间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结束后,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自行申报单位,用人单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未被单位选定的,由区教委进行调剂。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证明资料造假的,一律取消考生资格,已被单位聘用的即时通报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对受到过刑事处罚、参加过非法组织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师德失范问题处理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已聘用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即时通报并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上岗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隐瞒或谎报旅行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家或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按照要求进京和进入考点。笔试、面试当天,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凡出现体温检测、北京健康宝、行程码出现异常等现象,或未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考生因个人原因、国家或本市疫情防控政策,无法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十)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及疫情防控要求将适时予以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
(十一)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