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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22 23:2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5-06-30
北京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用工性质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详见附件1 (二)用工性质:劳动合同制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 3.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团队协作意识强、恪守医德,有事业心、有担当和责任感,敬业、务实,踏实肯干;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6.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及争议。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 (2)学历、学位证书; (3)职(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4)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要求字迹清晰、制作规范,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发送至电子邮箱:zfyhrzp@163.com。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以下情形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自负: 1.本人填写信息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填写错误; 2.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 3.信息虚假、隐瞒身份报名等其他违规行为。 (三)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初试和复试,具体考核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体检与录用 1.我院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按院内相关要求执行。 2.考核通过且体检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或解聘。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本院所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及入职等工作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10-6259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