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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18 22:3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5-04-30
国家国防科工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是国家国防科工局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工作人员12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涉密人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 招聘岗位职责及条件
综合管理岗(1名)
1.岗位职责。
承担政策法规研究、课题研究和重要文件文稿起草等工作。
2.岗位任职条件。
(1)法学、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有2年以上政策法规研究、课题研究等工作经验;有重大文稿起草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3)专业知识面较宽,文字写作能力突出,有较高的研究能力和理论水平,能独立组织完成课题研究任务;
(4)有较好的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共产党员。
财务管理岗(1名)
岗位职责
承担财务核算、报表分析、项目管理和相关课题研究等工作。
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学、经济学、工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有2年以上会计核算工作经验;
(3)文字写作能力良好;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经验,能独立组织完成各类财务分析工作;
(4)有较好的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不超过30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共产党员优先。
审计管理岗(10名)
岗位职责
承担审计监督和相关业务研究工作。
岗位任职条件
(1)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优先)、经济学、工学等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具有2年以上财务审计工作经验,熟悉科研项目、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3)文字写作能力良好,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经验,能独立组织完成业务研究工作;
(4)有较好的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6)注册会计师优先;
(7)共产党员优先。
(三) 报名
报名及资格审查
(四) 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起至2025年4月30日
(五) 报名方式
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六) 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扫码报名,每人仅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中心根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不合格的报名不予通过。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程,如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等情况的,查实后按程序取消应聘资格。现役军人不在报名范围内。
相关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以上各学历阶段和工作期间的经历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任职证明文件、科研成果、学术成果、各类奖励证书及资格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其他原始材料(涉密材料作脱密处理)复印件各1份。
(七) 考试
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岗位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的至少1:5确定参加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比例关系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面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选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八) 体检及心理测试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环节。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心理测试对象。放弃体检及心理测试或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及心理测试由中心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
(九) 考察
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受过法律法规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学习、工作经历和能力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公示招聘结果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中心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监督。公示时间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 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 有关说明
(一)国家国防科工局经济技术发展中心纪委全程参与招聘工作,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未尽事宜由中心研究决定。
(十二) 咨询电话
马老师010-68118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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