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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8 19:5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改革开放后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重点大学,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院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历经70载的励精图治,学校恪守“博学、笃行、厚德、重法”的校训,坚持“教学立校、人才兴校、科研强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逐步凝练出“心系天下、自强不息、和衷共济、严谨求实”的西政精神,已形成以法学为主,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从本科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以及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
学校现有28个本科专业,其中有法学、新闻学、政治学与行政学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9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现有法学、新闻传播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学校现有沙坪坝校区、渝北校区和宝圣湖校区等三个校区,占地面积共3000余亩。其中,渝北校区为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教学中心,沙坪坝校区为继续教育和干部培训基地,宝圣湖校区为科研和创新创业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推迟至2021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报名时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具体认定。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职称要求中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中级职称。岗位设置上,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称、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考试合格证明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在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读且毕业时间在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之间的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本次招聘所指“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之一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对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参加本次招聘的人员,视为应届高校毕业生,但已被或曾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日9:00-17:00.
2.报名地点:具体地点于2021年6月29日在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wupl.edu.cn/)公布。报名前应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并按防疫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审查通过者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缴费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在现场报名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在确保本人健康状态良好的前提下,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数与符合报名资格的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由西南政法大学提出处理意见,经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将其调剂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参考。
六、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入笔试和面试考场之前均需出示健康证明或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的,由本人自行承担后果。
(一)体育、外语教师岗
1.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本次考试不发布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90分钟。
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进入面试
有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拟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由西南政法大学提出处理意见,经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70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wupl.edu.cn/)公告。
(2)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环节前,须先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职业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3)面试的内容、形式及相关要求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项目为试讲,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体育、外语教师岗位具体面试项目内容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体育、外语教师岗)(附件1),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wupl.edu.cn/)通知或公告。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4)考试考核总成绩
体育、外语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5)进入体检环节的要求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岗位名额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10分钟),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其他岗
笔试科目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科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其他岗)(附件2)。
1.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分值100分。本次考试不发布考试大纲,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内容涵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岗位相关知识等。笔试时间90分钟。
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1)面试人员名单的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wupl.edu.cn/)公告。
(2)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的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前,须先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职业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结果不纳入考核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3)面试的内容与形式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实操或案例答辩)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各项分值均为100分,各项面试时间分别为:实操或案例答辩不超过20分钟,结构化面试1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思想品行、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等。
其他岗位具体面试项目内容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其他岗)(附件2),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wupl.edu.cn/)通知或公告。
(4)面试各环节的具体要求
①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
在面试环节前,有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进入。
若因应聘人员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拟招聘岗位数与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5的,降为1:3;若仍达不到1:3的,降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由西南政法大学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70分”。
②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根据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综合面试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若进入综合面试环节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并列,则并列进入。
若因应聘人员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拟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综合面试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降为1:2;达不到1:2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由西南政法大学提出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且该考生各科成绩应“达到70分”。
(5)面试成绩公布及要求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各科成绩均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当天,因考生弃考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均不得低于70分。
(6)考试考核总成绩
其他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7)进入体检环节的要求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招聘岗位数的1:1比例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结构化面试(10分钟),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西南政法大学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报名资格条件、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据实做出考察结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
公招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考核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体育、外语教师岗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其他岗在专业技能测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专业技能测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综合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综合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综合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拟聘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西南政法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rsc.swupl.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负责解释。报名资格、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中的联系电话咨询。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