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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06 15:0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06       报名截止:2021-08-31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简称“市科研院”/“重科院”)系2008年由市政府整合原属中央和地方的10个研究院所组建而成的正厅局级事业单位,是集研究开发、中试孵化、成果转化和创新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科研机构和地方科学院,是全国省级地方科学院联盟的发起单位和全国科学院联盟的重要成员。重科院下属转(改)制院所重庆高技术创业中心(以下简称高创中心),专业从事科技企业培育、成果转化、技术转移三十余年,是重庆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理事长单位;重庆市机电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机电院),是专业从事光机电一体化技术、环保工程技术和电化学表面防腐技术研发和工程化服务,以及相关装备设计制造的综合开发应用服务型科研院所;重庆市光学机械研究所(以下简称光机所),专门从事激光应用技术研发及先进制造技术应用研究和推广服务的专业研究所。因工作需要,高创中心、机电院、光机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各1名,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
高创中心孵化运营总监1名、机电院营销总监1名、光机所技术研发总监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及团队协作意识,品行端正,诚信敬业,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履职能力强,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理论水平和专业能力,熟悉本行业、本专业业务知识,热爱本职工作;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对曾任职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或重大损失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另有规定不能任职的。
四、招聘流程
(一)网上报名。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截止。报考人员填写《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下属国有企业2021年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表彰奖励、业绩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指定邮箱2357364950@qq.com(请勿重复、多次投递),邮件标题格式为:招聘单位及岗位+姓名+手机号+编制招聘网。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超限者视为放弃。
(二)资格初审。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于2021年9月6日通过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
(三)笔试。由重科院负责组织笔试试题的出题、考试、阅卷评分(具体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按照一定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面试。如遇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形,取消该考生后续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由重科院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详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对体检通过考生开展考察。考察工作按照查阅本人人事档案、到现工作单位考察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到现工作单位考察谈话对象主要包括单位领导、中层干部及职工代表(如考生在现单位工作不满6个月的需到上一个工作单位考察谈话)。考察的重点内容为核查考生“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有无犯罪记录、社会诚信度及工作表现等相关情况,对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不真实、有犯罪记录史、有社会诚信不良记录、有重大工作失误等一种情形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聘用。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手续费等任何费用,不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对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机构,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
(二)我院将对报名资料严格保密,恕不退回。应聘者应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请应聘者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每阶段的相关信息将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因应聘者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四)本启事由院干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23-67301276
江老师联系电话:023-67300699
重庆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