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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11 19:3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1-11       报名截止:2022-01-31
为确保我区林长制工作顺利开展,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林长办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区林长办工作人员3名。
二、招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截止2021年12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林学类、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类、新闻传播学类等相关专业,热爱林业工作,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服从工作安排,熟悉计算机操作,研究生学历的优先;
5.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开除学籍及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0日—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璧山区林业局公开招聘区林长办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1)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同版照片2张。
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对照报考条件,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笔试人员名单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bishan.gov.cn/)公布。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暂定于2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领取时间和要求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布,不按通知时间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笔试。
(四)面试
面试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面试比例达不到1:3.则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人数,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最后一名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重点为政治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应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林业局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按国家相关政策购买保险,根据有关规定解决差旅费、伙食补助费等。
四、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后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总成绩公布、体检等有关事宜,考生自行登陆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逾期未领取或未参加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业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辅导书、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本简章由璧山区林业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23-41422327
重庆市璧山区林业局公开招聘林长办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