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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中医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1名非在编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1-10 13:07   责任编辑:liutong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2023-02-13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招聘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产管理员1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中医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3.应聘者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或以上,均含40周岁;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表(附件);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应聘报名

  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2月13日前下载填写《重庆中医药学院非在编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与资格复审材料一致),打包压缩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至邮箱283355650@qq.com,提交报

  申请。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简章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学院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相关事宜。

  (三)考核方式

  此次招聘非在编人员采取综合考核方式进行考核。

  (四)公示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重庆中医药学院(https://www.cqctcm.edu.cn/)“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

  (五)聘用与待遇

  按要求完成上述程序的,学院人事处将安排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编外聘用期间实行劳务派遣,待遇按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购买“五险一金”,待遇包含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等。

  五、其他要求

  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是补充和选拔人才的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回避制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用工部门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材料如有失实,部门和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将其退回派遣公司并免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3-65880566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壁城街道蒲国宝路人事处

附件:1.重庆中医药学院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xlsx (12.34 KB)
附件:2.重庆中医药学院非在编人员报名表.docx (16.86 KB)

  重庆中医药学院

  2023年1月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qctcm.edu.cn/_s2/2023/0105/c64a122/page.p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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