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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07 09:17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3-11       报名截止:2023-03-14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事业单位赴外公开招聘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1987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各学期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境外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3年7月31日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如未按时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3)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进行。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根据考生所学课程及专业培养目的等审核认定,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岗位表“其他条件”中的要求是指考生在应届毕业学历阶段所取得的条件。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的各类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8:30—2023年3月14日18: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附件5)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电子扫描件,投递至以下报名邮箱。
报考重庆市开州中学各岗位邮箱:2338003719@qq.com;
报考重庆市开州区实验中学各岗位邮箱:8361126@qq.com;
报考重庆市开州区临江中学各岗位邮箱:444318354@qq.com;
报考重庆市开州区赵家中学(开州中学浦里校区)各岗位邮箱:32654163@qq.com;
报考重庆市开州区丰乐中学各岗位邮箱:357210628@qq.com。
(二)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人员(含网上报名人员)均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3月15日09:00——12:00
地点: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就业指导中心(校友会堂)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符合报考条件的确定为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请当场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开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备案,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考试总时长为90分钟。笔试科目为教育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开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及注意事项等,于笔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察考生处理教材、驾驭课堂的能力。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岗位匹配度等综合素质。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同时进行,时间各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分值均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签约人员名单及签约注意事项等,于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如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如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所确定的签订就业协议人员现场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请考生必须提前准备好,因考生个人原因未签订《就业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签约资格,出现缺额的,可在合格考生中,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确定。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体检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kz.gov.cn/)“事业单位公招”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开州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日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开州区教委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若因本人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缺额所属招聘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开州区人力社保局、开州区教委按照“人岗相适”原则,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及其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及人岗相适度研究确定。考察环节及以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备案。备案后,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公费师范生不低于6年)。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或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本次招聘的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kz.gov.cn/)公示和发布,请考生届时自行查询。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本公告由开州区教委、开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老师,023-52218021;伍老师,023-52218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