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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24 10:5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8-24       报名截止:2023-08-25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专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村级事务管理和服务,经圣灯山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专职干部。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及工作单位与居住地就近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与考核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村专职干部。
三、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热心为群众服务,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为人公道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3.户籍在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或居住、工作在圣灯山镇一年以上。
4.熟悉村(社区)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基本知识技能,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PT等。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2005年8月25日至1988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7.具有乡镇(街道)、村(社区)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优先。
8.身体健康。
9.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人员,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曾在圣灯山镇(原跳石镇)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辞职(辞退)人员;实行近亲属回避,存在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不得同时在同一个村(社区)担任专职干部;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24日-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跳石新街202号(圣灯山镇人民政府306办公室),咨询电话:66489020。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彩色),手写承诺录用后服务期不少于2年的承诺书一份(详见附件2)。户籍在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居住、工作在圣灯山镇的,需提供村(社区)或工作单位开具的一年以上居住或工作的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报考人员毕业证书、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的,需要由原毕业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已经修完相应学历全部科目且成绩合格,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中的,需要由其学校出具学历证明(需加盖公章)。同时,相关毕业信息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可查,否则不予报名或取消招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由圣灯山镇组织人事岗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
(五)开考比例:招聘职位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1:3以上。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圣灯山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是否继续开考。
(六)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
注:准考证领取、笔试及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待定,请各应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便于接收短信或电话通知。
五、考核内容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及电脑操作测试
主要检测胜任工作的综合知识及电脑操作能力,按7: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及电脑操作测试成绩于当天在圣灯山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公示栏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比例: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当天在圣灯山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公示栏公布,并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未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圣灯山镇组织人事岗负责组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1:1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层次相同时,则以具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经验较长者优先;如具有相同时长的工作经验,则退伍军人、困难群体(指建档立卡贫困户或享受低保政策)优先;如均具有以上条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向圣灯山镇组织人事岗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
(二)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招录人员,在圣灯山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凡因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
七、政审和录用
(一)政审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可确定为进入政审环节人员,由圣灯山镇组织人事岗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主要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是否存在前科劣迹、违法违纪记录等,并组织政审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若因审查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二)录用
经政审合格的人员由圣灯山镇党委集体研究后分配工作,纳入村专职干部管理。村专职干部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为专职干部,且服务期不得少于2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予以辞退。
八、补贴标准和福利待遇
村专职干部录用期间(含试用期)的补贴标准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九、其他
本次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由圣灯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