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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1 18:44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01       报名截止:2023-09-01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0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对象类别如下:
(1)酉阳籍2023年应届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14名;
(2)我市为酉阳自治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公费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80名;
(3)我市为酉阳自治县订单定向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的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1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7年9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条件的,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9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
酉阳自治县教委6楼618室。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应试人员应如实填写《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提前准备好有关报名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5)。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查审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件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大学期间学业综合成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具体考试考核项目详见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分值150分,时间90分钟。考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9月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于9月2日17:30前在酉阳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底楼公示栏张榜公布。
(二)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除参加笔试外,还需考核其大学期间的“综合成绩”。大学期间综合成绩以毕业院校书面提供成绩为准。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小学全科教师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60%+大学期间综合成绩×40%。
2.幼儿教师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60%+大学期间综合成绩×40%。
3.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大学期间综合成绩、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选择聘用学校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选岗时间:暂定2023年9月5日。
选岗地点:酉阳自治县教委11楼会议室。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酉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酉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http://youyang.gov.cn/bmjz_sites/bm/rlsbj/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待遇
选岗后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聘用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公招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教育系统服务满6年,方能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规定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酉阳自治县教委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23-81536008,023-75557679。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报名)。
附件1.重庆市酉阳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3届公费师范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