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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02 14:5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9-02       报名截止:2023-09-03
为充实社区工作者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报名、考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人数
桂溪街道社区工作者9名。
三、招聘条件
(一)年龄条件
40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45周岁(即计算时间截止为1977年8月31日止)。
(二)文化程度
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23年9月前获得相应学历证书)。
(三)其他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服务意识强;
3.服从街道、社区和所属业务主管部门管理,勤奋好学,吃苦耐劳;
4.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热爱社区工作、群众工作;
5.户籍在桂溪街道,或在桂溪街道具有房屋产权,或在桂溪街道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
(四)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的;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前科劣迹,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从事基层服务工作,被开除者;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者;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原村(社区)干部;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现任垫江县内村(社区)专职干部;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时间、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9月2日—9月3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亲自提供本人有效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房屋产权证或在桂溪街道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工作证明需提供合同和社保缴纳证明、居住证明需提供房屋证、租房协议、社区证明等)、垫江县社区工作者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提交资料时填写完毕)、近期1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若要件不齐全,不予报名。同时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现金100元/人,不接受委托报名。
2.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9月2日—9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垫江县金融科技大厦(重庆垫江软件园)11楼。
报名咨询电话:023-74654168。
3.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垫江人力资源管理公司对照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可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二)准考证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3年9月4日9:30—11:30,报考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于2023年9月5日(星期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开考比例:本次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直至达到规定比例。
笔试内容及方式:本次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社区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社工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若最后一个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若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则相应递减拟招聘人数直至达到面试规定比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1.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由桂溪街道办事处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者,由桂溪街道办事处自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同时参照《重庆市村(社区)干部及人选县级联审机制》统一开展联合审查,考察联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街道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被举报并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录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与所在社区签订合同,并按照现行社区专职干部待遇执行。
五、其他要求
招聘信息、程序、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凡在规定时间,未按有关通知和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本招聘简章职位者,表明其已认真阅读本简章,自愿遵守以上规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垫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七、政策咨询
县委组织部:李老师,023-74512802。
桂溪街道:舒老师,023-74691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