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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31 20:03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2-02
为加强石壕镇社区专职网格员队伍建设,规范社区网格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根据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工作要求,结合石壕镇工作实际,拟选聘1名社区专职网格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
2.在本镇工作或生活满一年及以上。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对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放宽至高中。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5.能够熟练运用电脑办公软件及手机各类APP。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的;
2.涉邪教人员和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
3.涉黄、涉赌、涉毒受过行政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5.近三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以及仍在限期改正的;
6.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以上处分以及处分决定解除后经研判仍不适合的;
7.因个人问题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撤销的;
8.因参与家族宗族势力、偷盗、抢劫、聚众斗殴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9.被责令辞职、免职尚在影响期内的;
10.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11.2023年11—12月网格力量整合时,提出离职或予以解聘并领取了一次性经济补偿的;
12.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选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镇工作或生活满一年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表请到现场报名处领取;
5.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登记照;
6.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
7.党员、退役军人、村(社区)工作经历证明。
由石壕镇党的建设板块对标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现场报名地点为石壕镇党的建设板块办公室,联系人陈凤怡,联系电话:023-81713958、13896355728。报名时间:2024年1月29日—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二)考核方式
由石壕镇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石壕镇党的建设板块工作人员将会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到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分值占50%,内容为专职网格员工作相关知识为主。
2.面试。分值占50%,按笔试成绩1:3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以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综合分析、团结协作、组织协调、职业道德和应急处突等能力。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研究决定人选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提出拟聘人选,并将名单报区委组织部联审。综合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纳入拟聘人选名单。
(四)区级联审
区委组织部对拟聘人选组织开展区级联审,并将联审结果反馈至我镇。
(五)体检
通过区级联审的拟聘用人员,根据选聘名额、按照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到綦江区石壕镇中心卫生院进行健康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体检合格后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相关要求
1.此次选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公开选聘工作在石壕镇纪委全程监督下开展,如招录过程中发现并查实有不良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置。
2.拟聘人员的工作岗位由石壕镇党委统一研究安排,使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专职网格员薪酬待遇保障。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壕镇党的建设板块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81713958
联系人:陈凤怡
中共重庆市綦江区石壕镇委员会
2024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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