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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1 19:30   责任编辑:admi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2-06
为加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下简称:非公组织)党建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以下简称:非公党建指导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人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非公党建指导员1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资格条件
1.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2.35周岁及以下;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3年以上或在以上单位从事党建工作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热爱党务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以下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及年限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按照对年对月累计计算,如“3年以上”,指截止2024年1月累计满3年。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如有调整,将在“渝中区非公党建指导员招考专栏”另行通知。
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如在报名系统中点击“我已阅读并完全理解”,表示考生已全部认同和严格遵守本简章所列全部事项。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9:00至2月6日(星期二)18:00期间,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qyz.gov.cn/),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时应仔细对照招聘条件,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白底免冠登记电子照片,面容清晰,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信息表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查询审核结果。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不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前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4年2月7日(星期三)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
特别提醒:请考生慎重考虑,认真如实地填报报名相关信息,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进行修改。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2月7日(星期三)16:00前完成笔试的网上缴费(考务费笔试每人50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成功,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
如考生放弃报考申请退费,需在2024年2月7日(星期三)18:00前申请退费,逾期不再接受退费申请。
4.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备现场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24年2月18日(星期日)12: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qyz.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遗失准考证或未按本简章要求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开考比例和指标调整。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因取消招聘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向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一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市情区情、党内法规、党建业务知识、公文写作能力。
笔试时长120分钟。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当天考生需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2024年3月4日(星期一)9:00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渝中区人民政府网“渝中区人事考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cqyz.gov.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名单,按照与拟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暂定为2024年3月9日-3月10日9:00-12:00、14:30-18:00,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见附件1),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渝中区非公党建指导员招考专栏”。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行递补。递补次数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特别提醒:①现场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前来办理,不得委托他人;②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于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渝中区非公党建指导员招考专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面试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渝中区非公党建指导员招考专栏”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考试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渝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已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离职出现缺额的,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渝中区非公党建指导员招考专栏”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时间及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应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其聘用及相关待遇按照《渝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管理办法》执行。
非公党建指导员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进行管理,相关区级部门管委会或街道进行使用,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依据国家政策购买社会保险。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录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非公党建指导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对考生的资格复审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不准确影响审核结果,一经查实,即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将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十、其他事宜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cqyz.gov.cn/)上查询本次考试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本简章由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如有考试相关问题,可咨询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23—63765159、023—63765440。
附件下载:
4.附件4-渝中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场资格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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