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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5 14:48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05-17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采用派遣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0人。派往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往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人员招聘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情况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年龄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2.文职辅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勤务辅警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无口吃、重听、色盲、纹身、传染性疾病以及精神或心理疾病等。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有完整的人事档案,并能确保在试用期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单位指定的人事档案存放点。人事档案不得缺失学籍档案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必备材料。 5.岗位特殊要求:岗位要求年龄、学历、经历、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匹配)、技能等以各岗位的具体要求为准,详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4.公安类或者法学类专业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的人员; 6.在职公安民警配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6.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受过党纪、政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重庆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或从事重庆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离职未满两年的; 12.截止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全日制高校在读大学生; 13.有纹身的; 14.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5.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热爱公安事业,愿意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辅警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 2.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各招聘岗位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应聘人员条件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负责。 3.应聘人员应该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5.应聘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6.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何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一经发现,取消应聘或者录用资格。 7.聘用人员在报考前,请先核实自己的人事档案情况,确保符合上述条件方可报名。在试用期届满前,如不能调取人事档案到指定保管地点或人事档案不完整的,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已录用的,单位有权随时解除。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至5月17日18时截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应聘者可登录飞驶特人才网(http://www.fsthr.com/),打开本次招聘信息,在招聘公告下方点击“报名链接”按钮,仔细阅读《招聘情况一览表》(附件1),按照页面提示操作,提交报名表,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具体时间待定,将在飞驶特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地点:大足区人社局南贤楼201办公室。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近期一寸彩色红/蓝底免冠登记照3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 (4)学历证明材料:应聘文职辅警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历认证需提供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最高学历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最高学历为高中,无法提供原件的须提交学籍档案(加盖档案所在地机构鲜章); (5)考生具有专业特长方面相关资格认证或获得重大奖励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征信报告1份(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人民银行或者央行授权的商业银行柜台、手机APP开具个人征信报告,若个人征信报告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将做不合格处理); (7)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前需自行下载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并于资格审查时提交。在职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统一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环节,通过公司官网、电话或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题型参照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类型,内容包含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公安工作基础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不提供任何参考复习资料,重点考核应聘者平时积累、基本技能、综合素质。一般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特殊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笔试由飞驶特公司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飞驶特公司统一公布。 (四)体能测试 1.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4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测人员名单(未达到1:4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体能测试。 2.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纵跳摸高3项,全部达标的为合格,其中1项不达标的为不合格。体测标准详见附件2。 3.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即时向考生宣布体能测试结果,体能测试结果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飞驶特人才网上公布。 4.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申诉或举报,仲裁小组当场予以处理,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受理。 (五)专业技能测试 文书助理岗、新闻宣传岗1、新闻宣传岗2、新媒体运营维护岗、计算机网络维护岗、大型警务车辆驾驶岗为特殊岗位,特殊岗位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未达到1:3的岗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分制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60%。 测试方式及内容详见附件3,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一般岗位参加面试者在体测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小于1:3比例的,则体测合格全部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特殊岗位参加面试者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小于1:2比例的,则体测合格全部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若最后一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均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制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一般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特殊岗位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一般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特殊岗位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2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飞驶特官网上予以公布。 面试由飞驶特公司和大足区公安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官网、电话或短信为准)。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属于本公告第二条第三项情形的人员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其他成绩并列情形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体能测试中长跑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当日,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近期彩色登记照、黑色签字笔、并自备体检费。考生应着便装参加体检,不得穿制式服装或者特殊样式服装。体检前勿食辛辣油腻食品,体检前一天晚20时后不进食,体检当日不吃早餐、不饮水。 体检基本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由飞驶特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考察小组实施考察,标准参照我市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父母、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 核查个人信用信息,考生应通过“信用中国(重庆)”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查询本人个人信用信息并打印;到银行打印或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http://www.pbccrc.org.cn)互联网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下载打印个人信用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小组。考察小组对考生个人信用信息进行审核后出具相应的考察材料。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录用。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资格的,不予录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者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由大足区公安局研究决定是否按相应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由飞驶特公司按有关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再派遣到大足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 聘用人员在入职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聘用分配方式,文职辅警岗5、勤务辅警岗2、3、4、5、7的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一选择报考岗位内包含的单位。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合同期限两年,其中实习期6个月(含试用期2个月),实习期薪酬为基本工资2100元/月,并按国家规定单位为其购买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习期满转正定级后薪酬结构设置为基本工资、层级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等。文书助理岗、新闻宣传岗1、新闻宣传岗2、新媒体运营维护岗、计算机网络维护岗、大型警务车辆驾驶岗为特殊岗位,符合特岗专业技能要求的,经认定,享受相应等级特岗津贴。 五、附则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次辅警招聘唯一受托单位,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3723324、023-43356372。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条件一览表5.11.xlsx 附件3: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一览表5.11.xls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zwgk_53321/fdzdgknr_53323/gzgx/qtzk/zkgg/202405/t20240511_13198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