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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8 15:42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4-10-10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任人唯贤、注重才能的原则,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序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岗位简介 |
招聘名额 |
其他条件 |
1 |
合川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
人力社保综合窗口经办服务岗 |
主要从事人力社保公共业务综合受理工作 |
1 |
限男性 |
2 |
人力社保综合窗口经办服务岗 |
主要从事人力社保公共业务综合受理工作 |
1 |
限女性 |
|
3 |
合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辅助岗 |
主要负责庭审记录、文书印制和送达等工作 |
1 |
限男性 |
4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辅助岗 |
主要负责庭审记录、文书印制和送达等工作 |
1 |
限女性 |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日);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能热情接待群众,吃苦耐劳,作风正派;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五、招聘方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2024年10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重庆市合川区江城大道236号510办公室)。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填写《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失业登记情况、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失业登记情况请咨询合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就业促进科023-42757538)
4.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名初审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未达60分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三)体检
体检人选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同一岗位报考者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则组织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生体检费用自理。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考察,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考察及以后环节不开展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c.gov.cn/bmjd/bm_100475/rlsbj/)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工作。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八、纪律要求
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采取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简章咨询电话:023-42757606
失业登记咨询电话:023-42757538
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5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hc.gov.cn/bmjd/bm_100475/rlsbj/zwxx_101296/gggs_11/202409/t20240925_136595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