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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03 14:0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5-03-1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经研究,学校决定面向校内外考核招聘科研平台负责人。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校内外人员招聘科研平台负责人6名,其中重庆市汽车动力系统测试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由市科技局批准成立,数字化设计与制造重庆市高校工程中心、电气自动化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模具制造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化工污染防治重庆市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应用技术推广中心、重庆市教育评价改革职业教育研究中心由市教委批准成立,具体岗位见《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科研平台负责人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基本条件。 (二)年龄条件 本公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0日,如“40周岁及以下”,指未满41周岁,在1984年3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应聘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试行)》(详见附件2,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提交报考申请 本次招聘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10日期间登录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系统(http://zp.cqipc.edu.cn),填报个人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电子材料应包括:个人登记照、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认证,境外获得学历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年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满足招聘要求(其他条件)的相关佐证等,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证明。 学校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初审资格 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系统上填报的信息,综合学校发展及岗位条件等要求,组织资格初筛。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五、考试考核 (一)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按通知要求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3)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1.面试分值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需要,采用面谈方式进行。 2.面试具体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当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名单确定后,及时通知应聘人本人。 考察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录用资格。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一次性递补,由学校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招聘专栏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八、协议及劳动合同签订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完善录用手续,确定聘用待遇。符合重庆市及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引进费用等。特别优秀者,可“一事一议”协商待遇。根据本人意愿,符合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招聘条件的,可按政策规定纳入事业编制。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十、其他 特殊情形由学校会议研究决定。本公告由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联系人:唐老师,023-61879226,18875016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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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科研平台负责人岗位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