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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3-30 22:31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见文内       报名截止:2025-03-31
为进一步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根据《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村专职干部。现将招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用。 二、招录岗位及人数 东河村、菊花坝村、三新村、顺龙村、东山村、人和村各1名。 三、招录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办事公道,廉洁自律,责任心强。 (二)熟悉党的建设、产业发展、扶贫开发、农村电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 (三)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一般应当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存在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等前科劣迹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中央、市委、区委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村专职干部的情形; 8.曾经担任大盛镇辖区村专职干部辞职3年内的,3年内报考大盛镇村专职干部招录后自愿放弃的(3年内是指2022年3月1日以后) 9.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为准);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四)明确回避:凡有近亲属关系和近姻亲关系的,一般不得在同一行政村同时担任村专职干部。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3日至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取消招录资格。 2.报名方式: 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cqybhr@vip.163.com。 注:请将所有报名资料编辑在一个Word内,以附件形式发送到cqybhr@vip.163.com。邮件名请备注“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 3.报名资料: (1)《大盛镇2025年上半年公开招录村专职干部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毕业证、学位证;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4)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增加页; (5)其他加分事项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资格审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本次公布的公开招录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拟于4月份(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023-67162835 拟招录人员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比例,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拟招录岗位数,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录。 (二)考试 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分值各为100分。 1.笔试:笔试实行闭卷考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政策法规、公文写作、时事政治及从事农村基层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等。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招录计划人数,在笔试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2的招考比例进行面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加分: (1)退役军人加5分; (2)大盛镇下属行政村在村挂职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在村挂职本土人才加3分,在村挂职满1年的加6分(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2月28日); (3)个人受过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加2分,区县级表彰加3分,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 (4)属于大盛镇户籍人员的加5分。 (5)本人是大盛镇脱贫户、监测户的加3分。 每名报考人员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1:1确定考察初审人员。若应试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优先确定。 (三)考察、体检与录用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招录,对拟招录对象报区委组织部进行联审。区委组织部反馈联审意见后,镇党群办指定医院对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合格的,经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有隐瞒病史影响工作的,一经发现按相关程序予以辞退。 五、待遇及管理 实行录用制,试用期3个月,相关待遇和管理按照《渝北区村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其他 本公告由大盛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原文网址在这里,长按可复制哦~ https://t.fenbi.com/s/00qwG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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