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发布时间:2021-04-25 21:50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4-25       报名截止:2021-05-06
福建省减灾中心系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承担全省减灾救灾数据信息管理,承担开展灾情统计、报送和损失评估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评估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开展防灾减灾基础理论研究,科普、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履行机构职责,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4.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在1985年4月至2003年4月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4月至2003年4月出生)。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2021年5月6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扫描版以附件方式发送到邮箱:fjsjzzx0591@126.com(邮件主题注明:招聘报名+岗位序号+个人姓名),并将报名纸质材料寄达福建省减灾中心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材料包括:(1)《福建省减灾中心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2)二代身份证;(3)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性);(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中心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报考。凡个人信息填报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畅通。
3.资格初审。报考者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4月25日8:00至5月7日16:30。申诉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8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和资格复核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合格线为6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在笔试合格线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减灾中心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逾期未提交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笔试和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福建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
六、考试注意事项
1.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黑色中性笔、2B铅笔等考试用具。
2.及时关注福建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考试前请下载打印《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3.做好防疫准备。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考试。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4.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东水新村3座四层
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21587
传真:0591-88008729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和福建省减灾中心共同组织实施。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省应急管理厅机关党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523900(纪检组)、0591—87512663(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