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福建 > 福州

编制招聘 立即领取备考真题资料(pdf可打印),及时获取招考信息。

点击查看

2021年福建经济学校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6 12:12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1-08-16       报名截止:2021-08-20

  福建经济学校是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和“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隶属于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开办40个中高职专业,拥有在校生6800多人。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四)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福建经济学校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2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网上报名。此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是在福建省供销社指导下与福建经济学校联合开展,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三)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内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8:00——2021年8月24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四)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福建经济学校网站的通知,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均为综合基础知识;序号01-08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片段教学)和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试讲分数占面试总分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的40%。序号09-1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三)笔试注意事项

  (1)携带考试用具。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2B铅笔、黑色中性笔等考试用具。

  (2)做好防疫准备。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笔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

  “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对持“八闽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笔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笔试前7天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笔试当天报到时或笔试过程中因体温异常(≥37.3℃),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得参加当日笔试。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递交《防控承诺书》。请考生认真阅读和签署《2021年福建经济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1),于笔试当天进入考室时递交给监考教师。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经济学校网站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报考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暂时无法提供材料原件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7.进入面试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应于招聘单位发出面试通知前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告知招聘单位。(主要内容: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面试。)

  (五)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考试报名网、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福建经济学校网站。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亭路17号福建经济学校1号楼7层706、708办公室(邮政编码:350003)。

  2.联系人:戴老师、倪老师

  3.联系电话:0591-8312585683156003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经济学校和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教育处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察审计室、人事教育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08379(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0591-87898320(省供销社监察审计室)。

微信搜索公众号【事业单位编制招聘信息(bianzhila)】关注后,回复省份或城市名,获取你关注的城市招考信息!如回复:湖北武汉
编制招聘网

全国编制招聘最新消息导航

直辖市
华北地区
西北地区
东北地区
华东地区
华中地区
西南地区
华南地区

热门城市编制招聘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