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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0 11:5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10-10       报名截止:2022-10-31
一、公司简介
石狮市医药有限公司位于石狮市湖滨街道人民路89号,1988年11月经石狮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于产投集团下属三级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国有独资药品批发、零售经营企业。也是我市指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储备的国有药品经营企业。
因工作需求,石狮市医药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各岗位招聘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石狮市医药有限公司、石狮市医药有限公司钞坑分店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违规等记录;
3.具备健康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竞争意识和开拓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5.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至2004年6月期间出生),具体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6. 学历: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取得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⑦有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待遇
1.报名方式:有意向者可将“《报名表》(附件2)+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其他相关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投递至邮箱:28804554@qq.com,合则约见。
2.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3.招聘方式: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4.用工形式及待遇: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实行项目用工制用工方式,聘用人员与石狮市医药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项目用工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薪酬待遇参照石狮市医药有限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5.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石狮市医药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