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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03 11:01   责任编辑:wangqian
报名开始:2023-02-02       报名截止:2023-02-16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是一所由福建师范大学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合作创办的公立完全中学,福建师范大学为行政主管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为业务主管单位。学校按照“高起点谋划,高站位规划,高标准建设”的总体要求创办,发展目标定位为福建省一级达标学校、示范性普通高中。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我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或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或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3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4.岗位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7年2月至2005年2月期间出生);
5.具备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中国平潭网、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等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日-2023年2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陆福建考试报名网,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核: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省考试报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7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需于2023年2月22日至2月24日,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5.报名和打印准考证等技术问题可咨询福建考试报名网技术服务热线15005916970(工作时间)。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序号1-4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序号5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测试指体育专项技能(含足球专项技能)及身体素质测试。笔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10:30.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5日上午9:00.面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片段教学。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
2.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材料包括:
(1)《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公开招聘登记表》(需考生本人签字)(附件1);
(2)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制在同一页面);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附件2),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3届优秀师范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由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优秀师范专业毕业生证明(附件3)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教务主管部门或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单位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报考者应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网站、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发布并推送考生,请应聘者及时查询,密切关注。
5.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人选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根据我校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如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提交完整的相关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的教师均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员控制数管理,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统筹安排到初中部或高中部任教。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享受同等工资福利、职称评聘等待遇(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其人事档案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编制在编人员要求进行管理。
符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关于加强中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暂行办法》(岚综管综〔2019〕97号)规定的人员可享受
相关待遇(http://www.pingtan.gov.cn/jhtml/ct/ct_8378_82220)。
3.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服务年限: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5.履约要求: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按岗位服务年限要求履约,未满服务年限的,每年应赔付违约金20000元(应征服兵役除外);未满服务年限的本次招聘的享受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待遇的高中教师,已发放的相关津贴补贴需原数退回。
九、其他事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通过任何关系干预、影响公开招聘工作。违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并填写《承诺书》(附件4)。
3.应聘者参加考试往返交通费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遂意路1号
邮编:350400
学校网址:http://www.fjsdptfz.com/
联系电话:0591-86171618
联系人:朱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和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共同组织实施。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和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6171602(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纪检监察部门),0591-83477339(福建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纪检监察部门)。
福建师范大学平潭附属中学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