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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1 10:33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11       报名截止:2023-02-13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18周岁至40周岁;
(二)学历:大专以上;
(三)专业要求:不限;
(四)招收岗位:主要从事工伤认定窗口经办工作;
(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保密意识,遵纪守法;
(六)窗口一线工作,身体素质良好,吃苦耐劳,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七)沟通协调能力好,服务意识强,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八)入职后需服从工作调配;
(九)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相关情况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拟于2023年2月10日发布在市人事人才网。
(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11日起至2023年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要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66080509@QQ.com,邮件标题命名为:报名编外工作人员+姓名+手机号。
(四)报名材料:
个人简历(简历格式附后),需有详细的求学、就职经历以及主要亲属信息;
(五)面试:经初步的资格审查,我局将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六)聘用:
1.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经核验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4.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薪资福利:
1.缴纳“五险一金”后,实发工资3000元左右;
2.享受年终奖金、午餐补贴等;
3.享受工龄工资,每年会根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薪;
4.请假休假:按照国家法定规定执行。
福州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