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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4 14:5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2-24       报名截止:2023-03-14
公司简介
福建中旅饭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系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集团旗下酒店管理平台。是福建省唯一一家连续12年获得《中国饭店集团60强》荣誉的饭店管理集团。中旅饭管集团管理酒店覆盖了福建省主要中心城市福州、厦门、泉州、漳州、武夷山、三明、宁德等主要侨乡和风景名胜区。
中旅饭管集团紧紧围绕省旅发集团发展战略,以福建省闽江饭店、永泰闽江饭店(福州御温泉度假酒店)、泰宁闽江饭店、柘荣闽江饭店、厦门华侨大厦、泉州华侨大厦等为载体,不断加强品牌塑造与推广,树立品牌形象,努力将“闽江”“华侨”酒店管理品牌打造成为全国知名酒店管理品牌。同时,以武夷山庄、厦门鼓浪别墅酒店为载体的沉浸式度假系列酒店加强酒店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能力,深耕酒店文化,打造福旅酒店“个性与共性产品”,进一步提升中旅饭管在酒店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软实力。
根据中旅饭管集团工作需要,公司全年面向社会招聘管培生1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中旅饭管集团管培生
经营型5名、财务型4名、工程型3名、行政型5名
工作地点:
福州、厦门、泉州、武夷山、泰宁、柘荣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在学校成绩优秀,没有违规记录、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能承受较大工作压力;
2.热爱酒店行业,思想进步,追求上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责任心与服务意识;
3.需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实践能力较强;
4.身心健康,相貌端正,举止得体,积极乐观,无精神疾病、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疾病史;
5.认同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企业文化,愿意履行福建省旅游发展集团和中旅饭管集团员工义务,服从组织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或取消录用资格:
1.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规章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报名的;
5.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交虚假申请材料的人员,如已经录用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若有未毕业学生,成绩优秀且有强烈加入酒店业工作意愿者可提供相关就业指导。
2.有中旅饭管集团系统内工作经验或酒店相关工作经验且成绩特别优秀者,条件可放宽至毕业后两年内;
3.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餐饮旅游管理与服务类、中国语言文化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财务会计类、工商管理类相关专业)。
四、主要岗位职责
管培生主要以为期12个月的跨部门轮岗见习为主,内部组织集中培训、外部管理技能培训为辅,通过轮岗了解酒店业务运营及熟悉岗位工作情况
五、薪酬待遇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三个月内,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薪酬待遇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绩效薪酬等。
六、招聘程序
(一)第一期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中午12: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填写《福建中旅饭店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管培生招聘报名表》(表格请下载附件),并附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
注: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若有),专业等级考核证书(若有)、奖励证书等,所有材料请统一扫描按序形成PDF文件,邮件及文件以“应聘类型+个人姓名”命名(如:财务型××),发送至邮箱:ctshotels1@163.com
2023年管培生应聘报名表.docx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存在违反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适用有关政策规定失当、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填报信息存疑等影响资格认定的,以及在面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核实认定不具备报考条件,取消考试资格;已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四)招聘方式
经初步筛选,公司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公司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
(五)研究聘用
根据应聘者综合情况择优录取,成绩运用按总成绩排序,进入考察或背景调查人选。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以及因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的,从进入面试的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考察或背景调查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认真审核人选出生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履职经历等基本信息,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或者政治倾向、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有无犯罪记录、是否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情况。
(七)公示
对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522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