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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9 17:08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3-07-09       报名截止:2023-07-18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强化一线考核干部,选准用好“忠诚、干净、担当”干部的部署要求,加强公司管理人员建设,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和人才需求,福州水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公开市场化选聘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福州水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名。
二、选聘范围
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人选不受企业内外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若报名人数不足,将委托专业人才中介机构在更大范围推荐专业人才参与应聘。
三、选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忠实履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具备较强的财务管理知识及能力。
(3)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管控能力、开拓创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建设能力,善于聚人才带队伍。
(4)认同公司的战略追求、核心价值观、企业文化和员工从业守则,具有正确的业绩观,能够立足企业高质量发展,正确处理当期效益与长远发展效益。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职业信用,认真履行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任职条件:
(1)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年龄原则不超过50周岁。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证)。
(3)具有5年以上财务相关经验。
(4)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5)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具有银行或金融行业工作经验,具有3年以上团队管理(企业中层及以上)工作经验。
3.禁入条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选聘:
(1)违反有关党纪、政纪、组织规定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影响使用的,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的。
(2)因个人原因造成曾任职企业经营不善、出现严重亏损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存在其他严重品行不端、弄虚作假、不守信用、不讲诚信行为的。
(3)《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入情形。
四、岗位职责
1.负责财务日常报销审核及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管理、资金管理、经营分析、业务监督、融资规划、审计配合、部门统筹管理等工作。
2.负责市水务集团及公司下达的专项任务等。
五、选聘程序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开展选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实施综合考评(含履职业绩评价、专业测试及面试评估)、体检、背景调查、履行公示程序、做出聘任决定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8:00至7月18日18:00
2.报名办法
采取单位推荐、中介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统一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可在公司官网或“福州人事人才网”或福州水务(www.fzswjt.com)或“智联招聘”查看相关信息,并登录公司官网或福州水务下载报名登记表,准备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
①填写完整真实的报名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或企业任职证明材料;
③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
④《无犯罪证明》(有效期内);
⑤其他与任职资格条件相匹配的材料;
⑥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将以上材料打包为一份压缩文件,以“应聘福州水务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HR@fzswyc.com
咨询电话:0591-87320521
联系人:陈经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资格条件,由公司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网上填报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不足3名的,则继续挂网招聘。
资格初审结束后,公司将资格初审结果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综合考评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专业测评、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聘资格。
(三)综合考评
1.专业测试: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由公司组织的财务部副经理专业能力测试(占比20%),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推理能力、业务知识、管理技能和管理个性。
根据专业测试结果,原则上按照1:3比例确定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如应聘人员条件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比例要求。对于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只有3名的,该职位应聘人员通过专业测试后均进入面试。
2.面试(含履职业绩评价):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原件,供公司进行资格复审。面试首先对应聘人员进行履职业绩评价(占比10%),并测试应聘人员作为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所应具备的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占比70%)。
按照综合考评总成绩以1:2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公司组织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五)背景调查与确定人选
1.公司委托第三方背景调查机构,对拟聘用人选开展背景调查,对其学历、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形成背景调查材料,有关费用由公司支付,背景调查时间具体以所需时间为准。
2.公司支委会根据背景调查结果集体研究后,确定1名拟聘任人选。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聘职位可以空缺。
3.由组织(人事)部门的分管领导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任前考察谈话。
(六)公示
由公司对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由公司纪检工作人员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廉政考试。
(七)聘用与管理
1.经任前公示后,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情况上报公司支委会,待审议通过后,由公司纪检工作人员组织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2.聘任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任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称职的予以正式聘任(聘任期含任职试用期一年),不称职的予以降级使用直至解聘。
3.聘任人员薪酬总水平按照“业绩与薪酬双对标”原则,总体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薪酬、年终奖金等构成。具体面议商定。
六、对选聘工作的监督
公司纪检工作人员对选聘过程全程监督,并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591-87510251(公司纪检委员)
七、其他事宜
1.在选聘过程中,公司将通过应聘人员在报名材料中填写的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手机等)与本人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
2.公司承诺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为每一位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有关信息保密。
3.公告未尽事宜由公司负责解释。